70.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應當依法追究事故單位及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下列事故責任追究的做法中,正確的是()。
A.某危險化學品企業發生一起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主要負責人張某謊報事故,對其處上一年年收入50%的罰款
B.某煤礦企業發生一起火災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發生后煤礦企業偽造事故現場,對該企業處200萬元的罰款
C.某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發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主要負責人王某在事故調查中指使有關人員作偽證,對該企業處80萬元的罰款
D.某客運公司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主要負責人趙某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其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答案:B
解析:第三十六條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二)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三)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
(四)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五)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六)事故發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八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