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這是注冊安全工程師的主要管理部門,負責全國范圍內的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準入、考試、注冊和監督工作。
各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除了國家層面的管理,各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也承擔對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管理職責,確保他們在各自區域內的工作符合相關法規和標準。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這一部門在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職業資格認證和頒發證書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綜上所述,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管轄部門主要包括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這些部門共同協作,確保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職業素質和工作質量,從而維護社會的安全生產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