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第二條、第四條、第二十七條,本規定所稱注冊安全工程師,是指通過職業資格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經注冊后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或提供安全生產專業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注冊安全工程師級別設置為:高級、中級、初級。各級別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范圍均包含安全評估評價等安全生產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是否具備安全評價從業資格?應急管理部已給出回復!
咨詢:人事司您好!貴司在23年11月16日答復網友關于“注冊安全工程師安評從業問題”時,答復:“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是申請安全評價機構資質的基礎條件之一,與安全評價機構存在法定勞動關系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均可依法開展安全評價活動,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果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不作為安全評價機構資質的基礎條件,僅僅作為從業條件,初級注安師是否具備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從業資格?請人事司進一步答疑解惑。 咨詢時間: 2024-02-02
回復:已電話溝通解答。您好!感謝您對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關注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第二條、第四條、第二十七條,本規定所稱注冊安全工程師,是指通過職業資格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經注冊后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或提供安全生產專業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注冊安全工程師級別設置為:高級、中級、初級。各級別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范圍均包含安全評估評價等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執業單位規模由各地結合實際依法制定。回復單位: 人事司 回復時間: 2024-02-06
官方回復截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