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C、D、E
本題解析:
第二十五條實施下列可能危及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運行的施工作業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開工的7日前書面通知管道單位,將施工作業方案報管道單位,并與管道單位共同制定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管道單位應當指派專人到現場進行管道安全保護指導:㈠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業;㈡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5米至50米和管道附屬設施周邊100米地域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鐵路、公路、河渠,架設電力線路,埋設地下電纜、光纜,設置安全接地體、避雷接地體;㈢在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200米和管道附屬設施周邊500米地域范圍內,實施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鉆探、采礦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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