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必要的安全生產投入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1)股份制企業、合資企業——董事會保證
(2)一般國有企業——廠長或經理保證
(3)個體工商戶等個體經濟組織——投資人保證
交通運輸企業
交通運輸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1)普通貨運業務按照1%提取;
(2)客運業務、管道運輸、危險品等特殊貨運業務按照1.5%提取。
煤炭生產企業
煤炭生產企業依據開采的原煤產量按月提取。
(1)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沖擊地壓礦井噸煤50元;
(2)高瓦斯礦井、水文地質類型極復雜礦井、開采容易自燃煤層礦井噸煤30元;
(3)其他井工礦噸煤15元;
(4)露天礦噸煤5元。非煤礦山開采企業
03非煤礦山開采企業
非煤礦山開采企業依據開采的原礦產量按月提取。
(1)石油、天然氣,每噸原油20元;原氣每千立方米7.5元。
(2)天然氣、煤層氣(地面開采),每千立方米原氣5元;
(3)金屬礦山,中露天礦山每噸5元,地下礦山每噸15元;
(4)核工業礦山,每噸25元;
(5)非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3元,地下礦山每噸8元;
(6)小型露天采石場,每噸2元;
(7)尾礦庫按入庫尾礦量計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礦庫每噸4元,四等及五等尾礦庫每噸5元。
04建設施工單位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
(1)礦山工程為3.5%;
(2)房屋建筑工程、鐵路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為3%;
(3)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為2.5%;
(4)冶煉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為2%;
(5)市政公用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為1.5%;
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總包單位應當將安全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并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
05危險品企業
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下列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1)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4.5%提取;
(2)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2.25%提取;
(3)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5%提取;
(4)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按照0.2%提取;
06冶金企業
冶金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下列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1)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3%提取;
(2)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3)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至5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營業收入超過50億元至100億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6)營業收入超過100億元的,按照0.05%提取;
07機械制造企業
機械制造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下列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1)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2.35%提取;
(2)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1.25%提取;
(3)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5%提取;
(4)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至50億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5)營業收入超過50億元的,按照0.05%提取;
08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下列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1)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4%提取;
(2)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3)營業收入超過2000萬元的,按照2.5%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