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是符合《安全生產法》要求,以企業安全生產為核心,構建企業安全生產體系,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保障員工及社會公眾利益的一項標準。
《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法實施條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企業職業健康管理規范》、《職業衛生管理條例》等。
3.1安全生產:指對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綜合保護,包括對生產過程可能產生的安全和健康危害的預防、控制和管理。
3.2安全生產標準化:應用標準化思想和方法,依據《安全生產法》等規定,以構建企業安全生產體系為核心,開展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范活動。
3.3安全生產管理:企業針對安全生產組織、計劃、實施、檢查、監督、考核和績效評價的全過程和全要素的活動。
4.1安全生產組織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架構和職責,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協調、調度和監督管理工作。
4.2安全生產計劃
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計劃,明確目標、任務、措施、責任和時限,并制定安全生產預案,應急救援預案等。
4.3安全生產控制
企業應當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標準和法律法規,制定技術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保證生產現場安全。
4.4安全生產監督
企業應當采取現場巡視、管理檢查、技術監督等方式,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發現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4.5安全生產應急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體系,確保應急處置工作的及時有效。
5.1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和改進
5.2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實施、審核、維護、更新、持續改進的情況。
5.3安全生產組織及其職責分工、人員配備情況,
5.4安全生產計劃的制定與完成情況。
5.5安全生產控制的架構和運行情況。
5.6安全生產監督與檢查情況及隱患排查、整改情況。
5.7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制定和演練情況。
5.8安全生產工作評價與改進情況
6.1企業安全檢查記錄表。
6.2企業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評價表
6.3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與權限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