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筆考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考試費65元/人?科,《安全生產實務》考試費70元/人?科。電子化考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實務》均為78元/人?科。
原文如下:
省應急管理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關于申請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的函》(蘇人社函〔2024〕109號)收悉。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試考務費有關事項的復函》(財稅〔2019〕5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73號),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應急〔2019〕8號),《江蘇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督管理辦法》(2018年省政府令第121號)等文件規定,經研究,現就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項目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稅函〔2019〕58號文件規定,省應急管理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組織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時,向報考人員收取考試費,收費性質為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試行收費標準
(一)紙筆考試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考試費65元/人?科,《安全生產實務》考試費70元/人?科。
(二)電子化考試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實務》均為78元/人?科。
三、嚴格收費管理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收取的考試費實行省、市分成,分別繳入同級財政國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其中,省財政按20元/人?科集中,統籌用于考試命題等考務相關支出,市留部分用于補償考試成本支出。考試收費繳庫時填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103045004)科目。
四、加強收費監督
收費單位要切實規范收費行為,不得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或加收其他任何費用;要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標準、依據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自覺接受發展改革、財政、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要認真做好收費執行情況年度報告和變更報告,相關情況及時報送省發展改革委和省財政廳。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試行,試行期2年。
內容來源: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需要注意,不同省份的收費標準不同,具體收費標準要以當地人事考試中心的考務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