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注安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的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具有高級或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并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2個科目。
2、符合《注安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的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本科畢業時所學安全工程專業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
3、已取得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考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可免試公共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
考全科成績有效期:
需要考《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安全生產專業實務》這四科,并且必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才能拿到合格證書。
免一科成績有效期:
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只需要參加《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3個科目的考試,成績有效期為3年,必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免二科成績有效期:
免試《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2個科目,只要參加《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的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具體而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的合格分數均為試卷滿分的60%。
如果第一年順利通過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三個科目,但第二年的考試中,《安全生產專業實務》太難了,沒有通過,那么第一年通過的三科成績仍然有效,第三,第四年可繼續報名《安全生產專業實務》,如果通過,也可以順利拿到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
如果第一年通過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一科,第二年通過了《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到了第五年,《安全生產專業實務》依然沒有通過,那第一年通過的科目成績作廢,只保留第二、三、四年通過的科目成績,也就是說,第五年必須考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兩科才能拿到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