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不可以掛證。掛證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該法律明確禁止建筑施工企業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掛證行為的法律后果嚴重,包括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情節嚴重時,還可能被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甚至吊銷資質證書。此外,還需對因掛靠行為導致的工程質量問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因此,建議注冊安全工程師及所有持證人員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要從事證書掛靠行為。同時,企業和個人也應加強自律,共同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