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這是對違法行為人進行告誡,使其認識所應負責任的一種處罰。通常適用于違法行為較輕、對社會危害程度不大的情況。
?罰款?:行政機關責令違法行為人在一定期限內繳納一定數額的貨幣,以懲戒違法行為人。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行政機關將違法行為人通過違法途徑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
?責令停產停業?:行政機關強制命令違法行為人暫時或永久地停止生產經營和其他業務活動。
?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機關暫時或永久地撤銷違法行為人擁有的國家準許其從事某些活動資格的文件。
?行政拘留?: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內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性懲罰措施。
這些行政處罰措施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實施的,該法明確了行政處罰的定義和種類,確保行政機關在執行處罰時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