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策、工作部署情況;
(二)生產經營單位遵守和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依法從事生產經營建設活動情況;
(三)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責任,開展行政執法、推動依法治理情況;
(四)生產作業現場用工組織、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五)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
(六)行政執法指令、重大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七)事故調查處理和吸取教訓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各單位可根據工作實際,明確暗查暗訪具體內容。
(一)制定方案。堅持問題導向,開展暗查暗訪前要制定嚴密細致的工作方案,確定暗查目標,突出檢查重點,明確任務分工,保證暗查暗訪工作的嚴肅性、實效性。方案實施前,必須嚴格保密。
(二)現場檢查。要深入相關單位進行突擊檢查,對有關工作措施落實和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進行錄音、攝影、攝像記錄,認真填寫檢查記錄表。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現場作出處理決定,必要時下達相應的執法文書,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三)通報反饋。暗查暗訪結束后,要及時向被檢查單位和相關部門反饋檢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對發現的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和相關部門進行通報;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要立即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監管、行業管理部門進行通報。
(四)督辦整改。要健全暗訪暗查工作臺賬,加強跟蹤督辦,確保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到位,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對不符合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要提請地方政府依法取締關閉;對帶有普遍性的重大問題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約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企業所在地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人,舉一反三,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