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源?:如變電站、鍋爐等直接產生和供給能量的裝置和設備。
?勢能裝置?:如起重機械、高度差較大的場所等。
?危險物質?:如壓力容器、受壓設備、封閉的金屬加工空間、炸藥/化學物質儲存空間等。
第一類危險源與第二類危險源的區別在于,第一類危險源是事故發生的能量主體,決定了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而第二類危險源則是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