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真題解析
單項選擇題(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

甲施工單位承建乙建設單位開發的項目。2021年5月8日,甲施工單位在地下室澆筑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模板坍塌事故。事故發生后,甲施工單位立即組織自救并向相關部門進行報告。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甲施工單位應當報告的內容是()
A.乙建設單位概況和事故的詳細經過
B.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
C.事故現場情況和已經采取的措施
D.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事故的性質
【答案】C
【解析】第十二條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C 正確:(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C 正確:(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