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考試中,不論專業方向如何,均需通過兩個核心科目的考核,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安全生產實務》。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作為公共科目,內容覆蓋了廣泛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而《安全生產實務》則作為專業科目,針對具體專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實務進行考察。對于已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若希望報考其他專業類別,可免試公共科目,直接挑戰專業實務。
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科目中,題型以客觀題為主,包括70道單項選擇題和15道多項選擇題。考生需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作為草稿紙使用。而《安全生產實務》科目則更為綜合,既有客觀題部分,包括20道單項選擇題和5道多項選擇題,又有主觀題部分,即3道案例分析題。客觀題部分同樣需使用2B鉛筆填涂作答,而主觀題部分則需使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指定位置書寫作答,所用草稿紙將由考試機構統一發放并回收。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科目內容繁多,涵蓋了數十項已確認的規范性文件、部門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法規,但只要考生能夠系統學習并熟記,通常能夠較好地應對。相比之下,《安全生產實務》科目則對考生的專業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考生具備深厚的專業背景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通常分為兩個半天進行,上午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科目的考試,下午則進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的考試。但具體考試順序可能因省份而異,考生需以考試公告為準。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各科目及格分數為試卷滿分的60%,不同專業科目的合格分數可能略有差異。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考生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2科考試,即可獲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