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參加免試部分科目(增報專業、免一科、免二科)報考條件
1.已取得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考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可免試公共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變更專業類別等事項的依據。
2.符合《注安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的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本科畢業時所學安全工程專業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
3.符合《注安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的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具有高級或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并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2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