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
您好,本人已獲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請問依廣東省的規定能否進行注冊?
回復內容:
非常感謝您對廣東應急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一、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嚴格執行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及相關規定,廣東省并沒有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政策規定。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十七條第(二)項明確“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類崗位或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請您自行對照或就單位性質、崗位性質等問題先行咨詢所在單位人事部門。
出自:廣東省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