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因工作變動影響需要注銷注冊安全工程師,但是注銷后還能再注冊嗎
回復: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三條,以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的指導意見》“(十一)完善繼續教育制度”的要求,由于與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原因注銷注冊后,重新具備條件的,按規定申請重新注冊。重新注冊申請時需達到繼續教育要求。具體可參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注冊說明或者咨詢所屬注冊初審機構,聯系方式詳見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
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一、了解重新注冊的必要條件
當你的執業單位發生變化時,就需要進行注冊安全工程師的重新注冊。在此之前,請確保你已經滿足重新注冊的基本條件,如已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具備相應的從業經歷等。
二、準備重新注冊所需材料
重新注冊申請表:進入注冊管理系統,完善注冊信息,并填報注冊安全工程師重新注冊申請表。確保所有信息填寫準確、完整。
加蓋公章的申請表:將申請表雙面打印,并加蓋單位行政或人事部門公章。這是為了證明你的申請是真實有效的。
聘用合同或證明:與新的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提供聘用證明,同樣需要加蓋單位行政或人事部門公章。這是為了證明你已經與新的單位建立了合法的聘用關系。
繼續教育培訓證明: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48學時。這是為了確保你的專業知識與技能得到更新和提升,以更好地適應新的工作環境。
三、提交申請材料并等待審核
準備好上述所有材料后,將其原件(復印件)報送至注冊受理單位(一般為省級及以上安監部門)。提交后,請耐心等待審核結果。一旦審核通過,你將成功完成注冊安全工程師的重新注冊。
四、注意事項
在重新注冊過程中,請注意以下幾點:
確保所有材料真實、完整、準確,避免出現虛假信息或遺漏重要信息的情況。
加蓋的公章必須為單位行政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無效。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幫助,請及時咨詢相關部門或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