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把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到工作單位,是不是工作單位出了安全問題都要追究注安師的責任,什么情況下,注安師要分別承擔什么責任? 比如,第1種情況:雖然注冊了,但是日常工作中公司沒有安排我負責安全工作;第2種情況:出現安全問題的區域不在我負責的范圍。
回復: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第十七條,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的條件之一為“受聘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類崗位或者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有關注冊安全工程師職責和執業范圍可參考《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以及《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等有關規定。回復單位: 人事司
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