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注安師資格審核方式包括告知承諾制、在線核查、現場核查等(資格核查工作貫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過程)。
(一)資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程序如下:
1.報名級別為“免一科”、“免二科”的應試人員須在報考期間上傳證書等相關材料,按照規定時間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規定地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交費。
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2)職稱證書(僅報名級別為免二科的提供)。
2.以下三種情況的應試人員須在報考服務平臺中上傳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按照規定時間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規定地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交費:
(1)在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
(2)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報考事項的應試人員;
(3)撤回承諾申請的應試人員。
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4)職稱證書(僅報名級別為免二科的提供);
(5)注安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證書(僅報名級別為增報專業的提供)。
3.以下四種情況的應試人員須在報考服務平臺中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電子版、學歷(學位)證書在線驗證/認證報告PDF版,按照規定時間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規定地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交費:
(1)2002年以前取得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應試人員;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應試人員;
(3)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應試人員;
(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或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應試人員。
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4.報名級別為“增報專業”的應試人員須在報考期間上傳證書等相關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進行網上人工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交費。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申請、身份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核查的報名級別為“增報專業”的應試人員,仍須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規定核查點接受現場核查。
5.其他需要到現場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可要求應試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核查。
(二)各市要嚴格報考資格核查工作,可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應試人員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考材料(電子版)備查。資格核查工作貫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過程,各市要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應試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辦理報名相關事項的,考試報考無效,已交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考試截止后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績按無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