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初級注安師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或具有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
(二)增報專業報名條件
已取得(包括本市取得和外省市取得)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報考參加初級注安師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可免試公共科目。此類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需提交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證書電子件證明,報名時應選擇報名級別為“增報專業”。
(三)工作年限及學歷學位相關規定
上述報名條件中,從事相關業務工作的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相關業務時間的總和,計算結束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名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不包括結業證書和肄業證書)。
報名條件中“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按照《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應急廳函〔2019〕410號)執行(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3)。
2024年上海初級注安師報名流程
本次考試實行告知承諾制,報名人員須根據報名條件和報考系統要求,做出誠信承諾。報名人員確定提交報名信息,即表示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且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客觀。考試主管部門將在考前對報名資格進行抽查,并在考后對全部科目成績達到相關標準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在資格審核環節或是社會監督過程中如發現報名人員考試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提供虛假信息或其他違紀舞弊行為,將按考試報考無效或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已交費用不予退還。有關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請參考中國人事考試中心網站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
實行告知承諾制后,報名人員按以下流程完成報名:
(一)填報信息
1.報名人員點擊進入上海市“一網通辦”-上海市應急管理局-職業資格-公共服務-“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入口,仔細閱讀《考試通知》,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個人證件照,并添加學歷、工作等相關信息。
2.個人證件照要求為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電子照。上傳照片時,必須先下載并使用報考系統指定的“照片處理工具”,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后再上傳。報考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等,請報名人員慎重選用。
3.學歷證明需要提交畢業證書、學歷認證報告/電子備案表;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需要提交單位證明等,以備審核(具體要求詳見附件4、5)。
4.報名級別為“增報專業”的報名人員還須上傳已取得的《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備查。
5.在信息填報確認前,如要修改信息,報名人員可點擊“報名信息修改”欄,自行進行修改。在信息填報確認后,若要修改有關信息,需點擊“取消報考確認”,重新開始填報信息。
(二)簽署承諾
1.報名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考試通知》及《告知承諾書》,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報名條件,且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點擊“確認簽署”《告知承諾書》,一經提交即具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報名人員承諾后,在考前、考中、考后(如報考、打印準考證、考試、評卷、成績和證書使用等)任何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視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報名資格、當次考試成績,以及已取得的證書無效等處理。
2.在簽署《告知承諾書》后,報名人員在報考系統中不可返回完善個人信息,以及選擇所要報名的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科目等)。若要修改有關信息,需點擊“取消報考確認”,重新開始填報信息。
3.上年度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本年度可不再重復報名。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報名人員,若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按考試報考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符合報名條件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在報考系統中報名人員所填報信息的所有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資格認定,對有效期內全部科目合格的報名人員,包括考后資格復核在內的任何環節中,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其他違紀違規情況的,按虛假承諾處理。
(三)網上交費
我市通過公共支付平臺進行統一交費,報考人員在信息填報并簽署承諾書后,可直接進行交費。交費成功即完成報考,逾期不交費視作放棄報考,報名人員完成報考后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按照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于同意收取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費用有關事項的復函》(滬財稅〔2024〕11號)文規定,上海市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交費的具體程序按系統中提示的“網上支付說明”進行操作。交費完成后,可自動生成電子票據,報名人員可自行選擇下載打印,不再開具紙質票據。
報名人員在確認交費后,即視為完成報考,信息不可再修改,最后將自動生成“報考登記表”。“報考登記表”報名人員可自行選擇打印,打印的“報考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名人員留存備查。
(四)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4年10月21日10:00至10月24日16:00。網上報考交費成功的報名人員可于規定時間內登陸上海市“一網通辦”-上海市應急管理局-職業資格-公共服務-“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入口,在報名人員個人首頁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等信息內容,如發現與身份信息不一致,務必在10月25日16:00之前,撥打咨詢電話(021-23306360)并到現場更正。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請報名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