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簡章
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鏈接):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部本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一、報名重要提示
(一)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報名簡章》,并按簡章規定進行報名。
(二)報名人員須確定本人符合報考條件,承諾填報的信息均真實、 客觀,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代替本人填寫報考信息、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
(三)本項考試報考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名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具體辦理方式見“六、報名操作流程”;在資格考試報考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和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報考系統對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需一定時間(24小時內),新報名人員應及早注冊并完善注冊信息,已注冊報名人員應及時補充完善相關學歷等信息。
注意:如報名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考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考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中心網站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因學信網學歷學位認證需要一定辦理周期,報名人員應提前安排好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考。如報名人員在考試報考結束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可向報考點說明情況并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考,事后規定時間內補充提交本人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接受審核;在職攻讀成人教育學歷的報名人員在報考期間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無法在線核驗學歷或提交相應學歷證明材料,可先上傳承諾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學校學籍證明等)進行報考,事后規定時間內補充相應材料接受審核。
(五)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報名人員應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參加考試。
(六)考試截止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考生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二、考試大綱
2024年度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9)版》為準,具體內容已在應急管理部網站公布。
(網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
三、考試科目、時間
10月26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產管理
10月27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7個專業)
四、報名條件
凡符合《應急管理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注安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應急〔2019〕8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參加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
(一)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5.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
6.取得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后,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二)免試條件
1.符合《注安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的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具有高級或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并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2個科目。
2.符合《注安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的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本科畢業時所學安全工程專業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
3.已取得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考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可免試公共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變更專業類別等事項的依據。
(三)其他
1.已經取得注安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含中專學歷人員),可以報考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增報專業)。
2.報考條件中“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按照《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關于印發〈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應急廳函〔2019〕410號)執行(見下表)。
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
注:中專泛指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
(四)說明
1.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結束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在校學習和實習時間不計入工作年限);
2.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國臺辦《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考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五、考務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考時間:6月24日至7月3日;
(二)現場核查時間(應接受現場核查的情形見“六、報名操作流程”):7月4日至7月5日;
(三)網上交費時間:6月24日至7月7日;
(四)打印準考證時間:10月18日起;
(五)成績公布時間:2024年12月下旬,(報名人員可登錄WWW.FJPTA.COM查詢成績,考試合格標準以中國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發布的公告為準);
(六)領取證書時間: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客觀題)、《安全生產管理》(客觀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客觀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主客觀題)4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分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7個專業類別。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證書。
已取得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考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
各設區市考生向當地人事職改部門或考試中心咨詢。泉州考區由泉州市人社局審批科發放證書,其余考區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試中心發放證書。(省人社廳行政服務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思兒亭路11號。各地市地址見附表:各報考點核查地址及咨詢電話)。
(七)具體考點詳見準考證。
六、報名操作流程
報考采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報考、網絡審核(現場審核)、網絡交費的辦法。具體流程如下:
(一)用戶注冊
首次報名人員須進行用戶注冊及照片上傳(可登錄福建人事考試中心網站www.fjpta.com從“網上報考”入口登錄)。注冊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須補充完善相關注冊信息。
網上報考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網上報考系統報考查詢核驗結果。
報名人員應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戶名及密碼,如泄露給他人導致個人信息外泄或填報信息錯誤,相關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登錄、上傳照片
報名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照片處理工具軟件(可直接點擊下載),使用該軟件報名人員自行對要上傳的報考照片進行處理,生成文件名為“報考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過處理后新生成的報考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并自動通過照片審核。
報名人員進行報考時,系統默認使用注冊時的照片。(特別提醒:注冊時上傳的照片須為近期標準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該照片將用于各項資格考試的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
(三)選擇考試項目、報考地
點擊報名界面左側“導航菜單”下方的【進入考試報考】選擇考試項目和報考地。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報名人員應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參加考試。
(四)錄入、檢查并保存報考信息
請認真填寫、核查并保證證件類別、證件號碼、姓名、報名級別、報名專業、科目信息、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工作單位、詳細通信地址和郵政編碼等準確無誤。報考信息確認后,報名人員不得自行修改。
(五)選擇辦理方式
報名人員填報相關信息后,系統提示報名人員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1.選擇采用且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名承諾書》(電子文本),報名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報名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交費且報考結束前撤回承諾。報名人員撤回承諾后,應按“未選擇采用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接受現場核查。報名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2.未選擇采用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應按有關規定接受現場核查。已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報名人員,不可更改為“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六)確認報考信息
報名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報考信息,再點擊“報考信息確認”,報考信息確認后不可修改。
未確認報考信息前,可以點擊考試狀態流程中的“信息維護”對報考信息進行修改。
(七)報名信息核查
1.在線核查
報名人員提交報考信息后,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報名人員可在提交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錄查看核查結果。核查通過的,方可繼續報考。核查不通過的,按照反饋提示要求重新提交正確信息。
(1)符合下列情形的報名人員,須在線上傳電子版證明材料:
①符合免試條件的報名人員;
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系統自動核驗的報名人員;
③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通過系統自動核驗的報名人員。
④其他報名條件不能通過在線核驗的報名人員。
(2)須在線上傳的材料包括:
①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圖像(JPG格式);港澳臺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考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符合報名條件的相應專業學歷證書圖像(需將畢業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合并一張圖片上傳);
②符合相應免試條件的報名人員須上傳有關證明材料。
2.現場核查
(1)符合下列情形的報名人員,須接受現場核查:
①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
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
③撤回承諾申請的;
④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或核查未通過的;
⑤申請部分科目免試的;
⑥考試組織機構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時,需要報名人員配合核查的。
(2)現場核查方式:
在規定的人工現場核查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考點辦理人工現場核查(各報考點核查地址及咨詢電話見附表):
①下載并打印報考表1份,由本人在承諾欄內簽名;
②身份證原件;
③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港澳臺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考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符合報名條件的相應專業學歷證書原件);
④考試機構要求攜帶的相關證明材料。
(八)花費考試費用
1.收費標準。報考費根據發改、財政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安全生產專業實務》按每科69元標準收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3個科目按每科61元標準收取。
2.交費使用通繳云公共交費平臺,如遇交費技術問題可微信關注“通繳云”公眾號,查詢“服務大廳”中“客服中心”或“常見問題”,或撥通繳云客服熱線400-877-1666。
3.報名人員網絡支付成功后,公共網絡交費系統會顯示本次交費的電子票據信息。報名人員網上花費的費用直接與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連接,所繳款項直接進入福建省非稅待解繳科目,實現電子票據信息化管理。繳款人可直接在網上查詢到帶防偽功能的電子票據并支持下載。考生繳完費后沒有點生成票據,過后可關注“通繳云”公眾號查詢并找回。
咨詢電話:0591-87615506(僅限于交費咨詢,各報考點核查及咨詢電話見附表)。
4.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報考費網絡花費成功,方為報考成功!(報考費不含教材費) 確認報考后,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七、失信管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考無效的處理,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名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名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八、應考須知
(一)應試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應試人員須知》,按規則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注意事項:
1.2024年度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試卷采用“變換卷”技術。應試人員須注意:“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填涂‘試卷代碼’;‘試卷代碼’填涂錯誤或未填涂,考試成績為‘0’分”。
2.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主客觀題混合科目(即主觀題科目),應試人員須注意:“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附表:
各報考點核查地址及咨詢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