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級注安師考試報考條件如下:
凡符合《應急管理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注安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應急〔2019〕8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參加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要求,自2022年起,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5.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 1年。
6.取得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后,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報考條件中“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按照《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關于印發〈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應急廳函〔2019〕410號)執行。
為保證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的平穩過渡,新舊制度銜接按以下要求進行:按原制度文件報名條件報名2018年度注安師執業資格考試全部四個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人員(含中專學歷人員),繼續報名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全部四個科目(考全科)時,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規定的4年為一個周期進行管理;未選擇過報名專業類別的人員,2023年度再次報名時可根據所在單位行業類別,參考《注安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各專業類別注安師職業行業界定表”,選擇報名專業類別。已經取得注安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含中專學歷人員),可以報考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增報專業)。
《關于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安全工程專業查驗方法的有關說明》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