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安師等級劃分方式
1、初級注安師
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考試和注冊管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部門組織實施,一般應按照專業類別考試。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實務》2個科目。
2、中級注安
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一考試,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組織實施。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安全生產專業實務》4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
3、高級注安
高級注安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方式,高級注安職稱評審方式各地不一樣,部分地區高級注安評審規定如下:
北京市應急專業職稱評價試行辦法
浙江省安全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和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
江西省安全工程技術人員高級職稱申報條件(試行)
河南省安全工程專業高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試行)
二、注安師對應等級證書作用
1、初級注安師
各行政區認可,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跨區認定。說白了就是在哪考的證書,就在哪使用。
對應助理工程師職稱,并且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2、中級注安
中級注安師考試證書全國范圍內有效,不管在哪個地方考的,在全國范圍內任何地方都可以執業。
對應工程師職稱,并且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3、高級注安目前安全市場比較少,以中級注安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