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
根據《注安師分類管理辦法》《注安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的有關規定,注安師的執業范圍是:“ 注安師可在相應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評價檢測等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中執業”“四安全評估評價、咨詢、論證、檢測、檢驗、教育、培訓及其他安全生產專業服務?!? 注安師是否可以直接從事在安全評價機構從事安全評價工作含在評價報告上簽字?
回復:
您好!感謝您對注安師工作的關注!
《注安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第二十七條規定,注安師的執業范圍包括:(一)安全生產管理;(二)安全生產技術;(三)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與分析;(四)安全評估評價、咨詢、論證、檢測、檢驗、教育、培訓及其他安全生產專業服務。中級注安按照專業類別可在各類規模的危險物品生產、儲存以及礦山、金屬冶煉等單位中執業,初級注安師的執業單位規模由各地結合實際依法制定。各專業類別注安師執業行業見附表。第二十八條規定,注安師應在本人執業成果文件上簽字,并承擔相應責任。 2022-05-26 人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