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里希法則又稱“海因里希安全法則”、“海因里希事故法則”或“海因法則”,是美國著名注冊安全工程師海因里希提出的300∶29∶1法則。
這個法則意為:在機械事故中,傷亡、輕傷、不安全行為的比例為1:29:300。這個法則說明,在機械生產過程中,每發生330起意外事件,有300起未產生人員傷害,29起造成人員輕傷,1起導致重傷或死亡。
海因里希法則是美國人海因里希通過分析工傷事故的發生概率,為保險公司的經營提出的法則。這一法則完全可以用于企業的安全管理上,即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輕度的事故,還有300件潛在的隱患。
二、海因里希因果連鎖理論
1、海因里希因果連鎖理論用以闡明導致傷亡事故的各種原因與事故的關系。該理論認為,傷亡事故的發生不是一個孤立的事件,盡管傷害可能在某一瞬間突然發生,卻是一系類事件相繼發生的結果。
海因里希把工業傷害事故的發生、發展過程描述為具有一定因果關系事件的連鎖發生過程,即:
(1)人員傷亡的發生是事故的結果。
(2)事故的發生是由于:①人的不安全行為;②物的不安全狀態。
(3)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是由于人的缺點造成的。
(4)人的缺點是由于不良環境誘發的,或者是由先天的遺傳因素造成的。
2、對于不同的生產過程,不同類型的事故,上述比例關系不一定完全相同 ,但這個統計規律說明了在進行同一項活動中,無數次意外事件必然導致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
事故的后果雖有偶然性,但是不安全因素或動作在事故發生之前已暴露過許多次,如果在事故發生之前,抓住時機,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許多重大傷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3、海因里希因果連鎖過程包括5個因素:遺傳及社會環境、人的缺點、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事故、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