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注安師準入類職業資格,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管轄。
注安師級別設置為:高級、中級、初級。
初級注安師又稱為助理注冊安全工程師,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主命題并組織實施,一般應按照專業類別考試。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實務》2個科目,考試方式為筆試。 初級注安師資格證書是終身有效的,資格證書需要經過注冊后才能執業,初級注安師注冊有效期限一般為5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初級注安師證書原則上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
中級注安是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安全生產專業實務》4個科目。考試方式為筆試。高級注安評價和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中級注安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注安師職業資格證書(中級)。該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國范圍有效,并且中級注安合格證書終身有效,但是其注冊有效期一般是5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中級注安自2004起開考以來,目前全國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人員僅有27W人,經注冊執業的僅有16.9W人(網絡數據,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