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安裝完成后,應進行的驗收程序如下:(4步1登記)
(1)安裝單位自檢。
(2)委托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3)資料審核。監理單位審核完成后,施工單位組織設備驗收。
(4)組織驗收。施工單位組織設備供應方、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監理單位對塔式起重機聯合驗收。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5)驗收完成后的使用登記: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施工單位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