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石方開挖宜根據支護形式分為無圍護結構的放坡開挖、有圍護結構無內支撐的基坑開挖及有圍護結構有內支撐的基坑開挖等方式。
(2)多道內支撐基坑開挖遵循“分層支撐、分層開挖、限時支撐、先撐后挖”的原則,且分層厚度須滿足設計工況要
(3)分層支撐和開挖的基坑上部可采用大型施工機械開挖,下部宜采用小型施工機械和人工挖土,在內支撐以下挖士時,每層開挖深度不得大于 2m,施工機械不得損壞和擠壓工程
樁及降水井。
2.施工安全作業要求
(1)土石方開挖順序、方法應與設計工況相一致,必須嚴格遵循先設計后施工的原則,按照分層、分段、分塊、對稱、均衡、限時的方法,確定開挖順序。
(2)土石方開挖應防止碰撞支護結構。
(3)基坑邊界周圍地面應設排水溝,對坡頂、坡面、坡腳采取降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人或滲人坑內,以免發生邊坡塌方。
(4)挖土機械、運輸車輛等直接進入基坑進行施工作業時,應采取保證坡道穩定的措施,坡道坡度不宜大于 1: 7.坡道的寬度應滿足車輛行駛的安全要求
(5)基坑周邊、放坡平臺的施工荷載應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控制;基坑開挖的土方不應在鄰近建筑及基坑周邊影響范圍內堆放,并應及時外運。除基坑支護設計要求允許外,基坑邊1m 范圍內不得堆、堆料、放置機具。
(6)基坑開挖時,兩人操作間距應大于 2.5m。多臺機械開挖,挖機間距應大于 10m。在挖土機工作范圍內,不允許進行其他作業。挖土應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或逆坡挖士。
(7)采用放坡開控的基坑,應驗算基坑邊坡的穩定性,邊坡坡度應根據十層性質、開挖深度確定,各級邊坡坡度不官大于 1: 1.5.淤泥質土層中不宜大于 1: 2.0;多級放坡開挖的基坑,坡間放坡平臺寬度不宜小于 3.0m,且不應小于1.5m
4.安全防護措施
(1)開挖深度超過 2m 的基坑周邊必須安裝防護欄桿,防護欄高度不應低于 1.2m,安裝牢固,材料應有足夠的強度
(2)基坑內宜設置供施工人員上下的專用梯道。梯道應設扶手欄桿,寬度不應小于 1m.
(3)同一垂直作業面的上下層不宜同時作業。需要同時作業時,上下層之間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
(4)采用井點降水時,井口應設置防護蓋板或圍欄,警示標志應明顯。降水停止后,應及時將井填實.
(5) 當夜間進行土石方施工時,設置的照明必須充足,燈光布局合理,防止強光影響作業人員視力,不得照射坑上建筑物,必要時應配備應急照明。
(6)雨季施工時,應有防洪、防暴雨的排水措施及應急材料、設備,備用電源應處在良好的技術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