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調查組的組成
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等級事故,事故發生地與事故發生單位不在同一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派人參加。
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應急管理部門)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并應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事故調查組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
2.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3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4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S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