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范圍《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
2、統計內容《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制度》中最重要的就是兩張基層報表,正確理解基層報表的各項指標是做好傷亡事故統計工作的基礎,其他各類統計報表都是在基層報表的基礎上產生的。
基層報表的各項指標歸納起來分為以下四個方面:(1)事故發生單位情況,包括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代碼、郵政編碼、從業人員數、企業規模、經濟類型、所屬行業、行業類別、行業中類、行業小類、主管部(2) 事故情況,包括事故發生地點,發生日期(年、月、日、時、分) ,事故類別,人員傷亡總數(死亡、重傷、輕傷) ,非本企業人員傷亡(死亡、重傷、輕傷) ,事故原因,損失工作日,直接經濟損失,起因物,致害物,不安全狀態,不安全行為。(3 )事故概況,主要是事故經過、事故原因、事故教訓和防范措施、結案情況、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4) 傷亡人員情況,包括傷亡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工齡、文化程度、職業、傷害部位、傷害程度、受傷性質、就業類型、死亡日期、損失工作日。3、報表的報送程序傷亡事故統計實行地區考核為主的制度,采用逐級上報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