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我國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負責的部門是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地方是指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內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內設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各地市設安全監察科,工業發達的縣或縣級市設安全股。各地建有特種設備檢驗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