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站內機械設施及安全裝置
(1)站內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及鋼絲繩應有必要的防護、隔離措施,防止危及乘客和工作人員的安全;非公共交通的空間應有隔離,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2)站臺(尤其出站側)應有欄桿或防護網,防止乘客跌落。
(3)驅動迂回輪應有防止鋼絲繩滑出輪槽飛出的裝置。
(4)制動液壓站和張緊液壓站應設有手動泵(備用),當液壓系統出現故障時用手動泵臨時進行工作,并設有油壓上下限開關,上限泄油、下限補油。
(5)張緊小車前后均應裝設緩沖器防止意外撞擊。
(6)吊廂門應安裝閉鎖系統,不能由車內打開,也不能由于撞擊或大風的影響而自動開啟。
(7)應設行程保護裝置,在張緊小車、重錘或油缸行程達到極限之前,發出報警信號或自動停車。
2.站內電氣設施及安全裝置
(1)減速機應設有潤滑油保護裝置。
(2)站臺、機房、控制室應設蘑菇頭帶自鎖裝置的緊急停車按鈕。
(3)有負力的索道應設超速保護,在運行速度超過額定速度15%時自動停車。
(4)應在風力最大處設風向風速儀,有人的站房設置風速顯示裝置。
(5)站房之間有獨立的專用電話,至少有一個站房或在站房附近有外線電話。
(6)沿線路應有通信方式(如支架上或吊廂中設揚聲器),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及時通知乘客。
(7)所有沿線的安全裝置和站內的安全裝置組成聯鎖安全電路,在線路中任何位置出現異常時,應能自動停車并顯示故障位置。
(8)如索道夜間運行時,站內及線路上應有針對性照明,支架上電力線不允許超過36 V。
3.線路機電設施及安全裝置
(1)應根據地形情況配備救護工具和救護設施,沿線路不能垂直救護時,應配備水平救護設施。吊具距地大于15 m時,應有緩降器救護工具,繩索長度應適應最大高度救護要求。
(2)壓索支架應有防脫索二次保護裝置及地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