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擴散燃燒。可燃氣體從管道、容器的裂縫(閥門)流向空氣,可燃物與空氣分子互相擴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范圍內的可燃氣體遇到火源著火并能形成穩定火焰的燃燒,如家用燃氣設備的燃燒。
擴散燃燒:
特點一、燃燒前一定存在混合的過程。
特點二、燃燒一定發生在裂縫和閥門處,不會蔓延擴散、所以擴散燃燒在沒有有效封堵措施的前提下,切忌盲目滅火。
(2)混合燃燒。可燃氣體和助燃氣體在管道、容器內混合,混合氣體的濃度在爆炸極限范圍內,遇到火源后快速進行的燃燒,煤氣、液化石油氣泄露并與空氣混合后遇到明火發生的燃燒為混合燃燒。
(3)蒸發燃燒(液體燃燒的典型形式),可燃液體在火源和熱源的作用下,蒸發出的蒸氣發生氧化分解而進行的燃燒,稱為蒸發燃燒。如酒精、汽油、乙醚等易燃液體的燃燒。
(4)分解燃燒。可燃物質在燃燒過程中首先遇熱分解出可燃性氣體,分解出的可燃性氣體再與氧進行的燃燒,稱為分解燃燒。如木材、紙、油脂一類的高沸點固體可燃物的燃燒。
(5)表面燃燒。如炭、箔狀或粉狀金屬(鋁、鎂)的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