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防爆電氣設備的保護級別(EPL)
用于煤礦有甲烷的爆炸性環境中的Ⅰ類設備的EPL分為Ma、Mb兩級。
用于爆炸性氣體環境的Ⅱ類設備的EPL分為Ga、Gb、Gc三級。
用于爆炸性粉塵環境的Ⅲ類設備的EPL分為Da、Db、Dc三級。
Ma、Ga、Da備具有“很高”的保護級別,不會成為點燃源。
Mb、Gb、Db備具有“高”的保護級別,正常運行、預期故障時不會成為點燃源。
Gc、Dc具有“加強”的保護級別,在正常運行過程中不會點燃。
3. 防爆電氣設備的標志
隔爆型( d ) 增安型(e) 本質安全型(i) 正壓型(p) 油浸型(o) 充砂型(q)n型(n) 澆封型(m)
(二)防爆電氣線路
1.線路敷設方式
(1)電氣線路宜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環境或遠離釋放源的地方敷設。
(2)敷設電氣線路的溝道、電纜橋架或導管,所穿過的不同區域之間墻或樓板處的孔洞,應采用非燃性材料嚴密堵塞。
(3)敷設電氣線路時宜避開可能受到機械損傷、振動、腐蝕、紫外線照射以及可能受熱的地方,不能避開時,應采取預防措施。
(4)鋼管配線可采用無護套的絕緣單芯或多芯導線。
(5)在爆炸性氣體環境內鋼管配線的電氣線路必須作好隔離密封。
(6)在1區內電纜線路嚴禁有中間接頭,在2區、20區、21區內不應有中間接頭。
(7)電纜或導線的終端連接:電纜內部的導線如果為絞線,其終端應采用定型端子或接線鼻子進行連接。
(8)架空電力線路嚴禁跨越爆炸性氣體環境,架空線路與爆炸性氣體環境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桿塔高度的1.5倍。
2.隔離密封
敷設電氣線路的溝道以及保護管、電纜或鋼管在穿過爆炸危險環境等級不同的區域之間的隔墻或樓板時,應用非燃性材料嚴密堵塞。
3.導線材料
爆炸危險環境應優先采用銅線。
1區和21區的電力及照明線路應采用截面不小于 2.5mm2的銅芯導線。
2區和22區電力線路應采用截面不小于1.5mm2的銅芯導線或截面不小于16mm2的鋁芯導線。
2區和22區照明線路應采用截面積不小于1.5mm2的銅芯導線。在有劇烈振動處應選用多股銅芯軟線或多股銅芯電纜。爆炸危險環境不宜采用油浸紙絕緣電纜。對于爆炸危險環境中的移動式電氣設備,1區和21區應采用重型電纜,2區和22區應采用中型電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