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限空間作業前安全措施。
(1)應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的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
(2)對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專項安全培訓。
(3)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作業方案,并經負責人批準。
(4)根據作業方案,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
(5)作業前,應當將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和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業人員。
(6)采取可靠的隔斷(隔離)措施。
(7)作業前對空間進行通風,必要時采取機械通風措施。
(8)作業前必須進行氣體檢測,包括氧含量、可燃氣體含量、有毒有害氣體含量等。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
(9)作業前對有限空間物料進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換。
(10)配發符合作業要求的勞保用品
(11)制定應急預案,配備應急器材
(12)嚴格執行特殊作業審批流程,按要求辦理作業證。
3、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安全措施:
(1)保持有限空間出入口暢通;
(2)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
(3)作業前清點作業人員和工器具;
(4)作業人員與外部有可靠的通訊聯絡;
(5)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6)存在交叉作業時,采取避免互相傷害的措施。
(7)應當采取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
(8)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連續監測。
(9)教育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佩戴與使用勞保用品。
4、動火作業前安全措施
(1)凡在生產、儲存、輸送可燃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上動火,應首先切斷物料來源并加好盲板;
(2)經徹底吹掃、清洗、置換后,打開人孔,通風換氣。
(3)動火作業前必須進行動火分析,存在有毒有害介質的,也應對其濃度進行檢測分析,確保分析數據合格后方可作業
(4)作業前,要檢查確認動火環境是安全的。
(5)動火前應清除現場一切可燃物,并準備好消防器材。
(6)結合動火內容根據動火作業分級管理要求辦理動火作業證,落實相關安全措施,嚴格執行“三不動火”要求。
(7)動火作業前,基層單位必須向施工單位進行現場檢查交底,施工單位作業負責人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作業程序和安全技術交底,并指派作業監護人。
(8)根據動火作業環境,配發符合作業要求的勞保用品并配備應急器材(9)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建立健全動火作業的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現場人員熟知以上內容。
(10)作業前,應對參加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5、臨時用電作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6、高處作業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1)高處作業完工后,作業現場清掃干凈,作業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應清理運走。
2)腳手架、防護棚拆除時,應設警戒區,并派專人監護。拆除腳手架、防護棚時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時施工。
3)高處作業完工后,臨時用電的線路應由具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的電工拆除。
4)高處作業完工后,作業人員要安全撤離現場,驗收人在《作業證》上簽字。
7、吊裝作業前應進行以下安全檢查:1)相關部門應對從事指揮和操作的人員進行資質確認。2)相關部門進行有關安全事項的研究和討論,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確認。3)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起重吊裝機械和吊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確保處于完好狀態。4)實施吊裝作業單位使用汽車吊裝機械,要確認安裝有汽車防火罩。---易燃易爆廠區5)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吊裝區域內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標識、障礙)。警戒區域及吊裝現場應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非作業人員禁止入內。6)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在施工現場核實天氣情況。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不應安排吊裝作業。
8、吊裝作業中安全措施
1)吊裝作業時應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的標志;應佩戴安全帽。
2)應分工明確、堅守崗位,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按信號進行指揮,其他人員應清楚吊裝方案和指揮信號。
3)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并檢查全部機具,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4)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作吊裝錨點。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作為錨點。
5)吊裝作業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6)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向指揮者報告,沒有指揮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吊裝索具。
8)利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械吊運同一重物時,升降、運行應保持同步;
9、吊裝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做的工作
1)將起重臂和吊鉤收放到規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應放到零位,使用電氣控制的起重機械,應斷開電源開關。
2)對在軌道上作業的起重機,應將起重機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錨定。
3)吊索、吊具應收回放置到規定的地方,并對其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4)對接替工作人員,應告知設備存在的異常情況及尚未消除的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