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體系構成
(1)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和總體原則;2)安全生產責任制;3)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4)承包與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設施和費用管理制度;6)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7)危險物品使用管理制度;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制度;1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1)防災減災管理制度;12)事故調查報告處理制度;13)應急管理制度;14)安全獎懲制度
(2)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3)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
4)特種作業及特殊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5)崗位安全規范
6)職業健康檢查制度
7)現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三同時”制度
2)定期巡視檢查制度
3)定期維護檢修制度
4)定期檢測、檢驗制度
5)安全操作規程
(4)環境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標志管理制度
2)作業環境管理制度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管理
1)起草-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
2)會簽或公開征求意見
3)審核-法務、應邀請專家、職工代表
4)簽發-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綜合管理制度)、主管生產的領導或總工程師(技術性)
5)發布
6)培訓
7)反饋
8)持續改進(每年審查修訂、3—5年進行1次全面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