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考試紀律
大連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將對資格考試報考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上報至國家級考試組織機構在網報系統上對此類人員做標識,同步信息至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一)報名人員承諾后,在考試報考資格核查和日常監管、以及成績合格人員考后資格復核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考條件的,考試報考無效,已交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二)報名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名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考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截止后,報名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按“報名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報名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四)應試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代報考、代承諾,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并且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五)應試人員應自覺維護考試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經認定屬于考試犯罪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過對大連中安考試考場紀律的介紹和對誠實守信精神的倡導,希望每位考生都能深刻認識到遵守考場紀律的重要性,以誠實守信的態度對待每一次考試。嚴肅的考場紀律不僅維護了考試的公正性,也充分體現了對自身和他人的尊重。預祝所有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規定的前提下,發揮優異水平,取得佳績,共同塑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
文章內容來源:大連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