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八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考點 :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
第十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其中,小型企業或者微型企業等規模較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隊伍,但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并且可以與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工業園區、開發區等產業聚集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聯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隊伍應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并定期組織訓練。
第十四條下列單位應當建立應急值班制度,配備應急值班人員: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2)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
(3)應急救援隊伍。
規模較大、危險性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應當成立應急處置技術組,實行 24 小時應急值班。
【習題】某娛樂場所屬于規模較小的小型企業,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關于其應急準備的說法正確的是()。
A.必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
B.必須指定專職的應急救援人員
C.可以與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
D.應當成立應急處置技術組,實行 24 小時應急值班
答案:C
綜上所述,2024年中級注安師《法規》中關于應急救援隊建設的內容,既體現了國家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也反映了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面對這一易混易錯的知識點,考生需保持高度的學習熱情和嚴謹的態度,通過反復研讀法規原文、結合案例分析加深理解,并關注新政策動態,確保自己的知識體系與時俱進。唯有如此,方能在未來的職業道路上,成為守護安全生產的堅實力量,為企業和社會的安全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