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第四章 防火防爆安全技術
第二節 防火防爆技術
考點三:爆炸控制(考頻 2 次)
爆炸造成的后果大多非常嚴重。在化工生產作業中,爆炸的壓力和火災的蔓延不僅會使生產設備遭受損失,而且使建筑物破壞,甚至致人死亡。因此,科學防爆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防止爆炸的一般原則:
一是控制混合氣體中的可燃物含量處在爆炸極限以外;二是使用惰性氣體取代空氣;三是使氧氣濃度處于其極限值以下。為此,應防止可燃氣向空氣中泄漏,或防止空氣進入可燃氣體中;控制、監視混合氣體各組分濃度;裝設報警裝置和設施。
在生產過程中,應根據可燃易燃物質的燃燒爆炸特性,以及生產工藝和設備等條件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在設備和系統里或在其周圍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這類措施主要有設備密閉、廠房通風、惰性介質保護、以不燃溶劑代替可燃溶劑、危險物品隔離儲存等。
1.惰性氣體保護
由于爆炸的形成需要有可燃物質、氧氣以及一定的點火能量,用惰性氣體取代空氣,避免空氣中的氧氣進入系統,就消除了引發爆炸的一大因素,從而使爆炸過程不能形成。在化工生產中,采取的惰性氣體(或阻燃性氣體)主要有氮氣、二氧化碳、水蒸氣、煙道氣等。
以下情況通常需考慮采用惰性介質保護:
(1)可燃固體物質的粉碎、篩選處理及其粉末輸送時,采用惰性氣體進行覆蓋保護。
(2)處理可燃易爆的物料系統,在進料前用惰性氣體進行置換,以排除系統中原有的氣體,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3)將惰性氣體通過管線與火災爆炸危險的設備、儲槽等連接起來,在萬一發生危險時使用。
(4)易燃液體利用惰性氣體充壓輸送。
(5)在有爆炸性危險的生產場所,對有可能引起火災危險的電器、儀表等采用充氮正壓保護。
(6)易燃易爆系統檢修動火前,使用惰性氣體進行吹掃置換。
(7)發現易燃易爆氣體泄漏時,采用惰性氣體沖淡;發生火災時,用惰性氣體進行滅火。
向可燃氣體、蒸氣或粉塵與空氣的混合物中加入惰性氣體,可以達到兩種效果,一是縮小甚至消除爆炸極限范圍,二是將混合物沖淡。
采用煙道氣時應經過冷卻,并除去氧及殘余的可燃組分。氮氣等惰性氣體在使用前應經過氣體分析,其中含氧量不得超過 2%。
隨著備考的深入,您對爆炸控制的理解也將更深入。中科建安愿繼續為您提供專業備考支持,助您在考試中發揮出自己的實力。愿您以扎實的專業知識和敏銳的應變能力,贏得考試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