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來源:第二章第五節特殊作業環節安全技術
考點 :吊裝作業安全技術
(一)《GB 30871-2022》-9.1 吊裝作業分級
吊裝作業是指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過程。
吊裝作業按照吊裝重物質量(m)不同分為:
一級吊裝作業,m>100t;
二級吊裝作業,40t≤m≤100t;
三級吊裝作業,m<40t;<>
(二)《GB 30871-2022》-9.2 吊裝作業安全要求
(1)一、二級吊裝作業,應編制吊裝作業方案。吊裝物體質量雖不足 40t,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以及在作業條件特殊的情況下,三級吊裝作業也應編制吊裝作業方案;吊裝作業方案應經審批。
(2)吊裝場所如有含危險物料的設備、管道時,應制定詳細吊裝方案,并對設備、管道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必要時停車,放空物料,置換后再進行吊裝作業。
(3)不應靠近高架電力線路進行吊裝作業;確需在電力線路附近作業時,起重機械的安全距離應大于起重機械的倒塌半徑并符合相應要求;不能滿足時,應停電后再進行作業。
(4)大雪、暴雨、大霧、六級及以上大風時,不應露天作業。
(5)作業前,作業單位應對起重機械、吊具、索具、安全裝置等進行檢查,確保其處于完好、安全狀態,并簽字確認。
(6)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的標志,并按 GB/T 5082 規定的聯絡信號進行指揮。
(7)應按規定負荷進行吊裝,吊具、索具應經計算選擇使用,不應超負荷吊裝。
(8)不應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作吊裝錨點;未經土建專業人員審查核算,不應將建筑物、構筑物作為錨點。
(9)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錨點受力情況,發現問題應立即將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試吊,確認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裝。
(10)吊裝作業人員應遵守如下規定:
a)按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均應立即執行;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向指揮人員報告;
b)吊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檢查制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吊起;
c)利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械吊運同一吊物時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械所承受的載荷不應超過各自額定起重能力的 80%;
d)下放吊物時,不應自由下落(溜);不應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e)不應在起重機械工作時對其進行檢修;不應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f)停工和休息時,不應將吊物、吊籠、吊具和吊索懸在空中;
g)以下情況不應起吊:1)無法看清場地、吊物、指揮信號不明;2)起重臂吊鉤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3)重物捆綁、緊固、吊掛不牢,吊掛不平衡,索具打結,索具不齊,斜拉重物,棱角吊物與鋼絲繩之間無襯墊;4)吊物質量不明,與其他吊物相連,埋在地下,與其他物體凍結在一起。
(11)司索人員應遵守如下規定:
a)聽從指揮人員的指令,并及時報告險情:
b)不應用吊鉤直接纏繞吊物及將不同種類或不同規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c)吊物捆綁應牢靠,吊點設置應根據吊物重心位置確定,保證吊裝過程中吊物平衡;起升吊物時應檢查其連接點是否牢固、可靠;吊運零散件時,應使用專門的吊籃、吊斗等器具,吊籃、吊斗等不應裝滿;
d)吊物就位時,應與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用拉繩或撐桿、鉤子輔助其就位;
e)吊物就位前,不應解開吊裝索具;
f)(10)中與司索人員有關的不應起吊的情況,司索人員應做相應處理。
(12)監護人員應確保吊裝過程中警戒范圍區內沒有非作業人員或車輛經過;吊裝過程中吊物及起重臂移動區域下方不應有任何人員經過或停留。
(13)用定型起重機械(例如履帶吊車、輪胎吊車、橋式吊車等)進行吊裝作業時,除遵守本文件外,還應遵守該定型起重機械的操作規程。
(14)作業完畢應做如下工作:
a)將起重臂和吊鉤收放到規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應放到零位,電氣控制的起重機械的電源開關應斷開;
b)對在軌道上作業的吊車,應將吊車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錨定;
c)吊索、吊具收回,放置到規定位置,并對其進行例行檢查。
【習題】吊裝作業是指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過程。吊裝重物的質量為 40t,屬于()級吊裝作業。
A.一
B.二
C.三
D.四
【參考答案】B
綜上所述,吊裝作業安全技術在2024年中級注安師《化工》科目中占據重要地位,其復雜性和重要性不容忽視。考生需通過系統學習和實踐積累,深入理解吊裝作業安全技術的各個方面,準確掌握易混易錯點,確保在考試中能夠靈活應對相關考題。同時,在實際工作中,更要時刻保持警惕,嚴格遵守吊裝作業安全規程,確保吊裝作業的安全進行,為化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