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化學品儲運安全技術
第八節 油氣回收安全技術
考點 1:油氣回收設施安全技術要求(考頻 2 次)
(一)平面布置安全技術要求
(1)油氣回收裝置宜布置在裝車設施內或靠近裝車設施布置。
(2)油氣回收裝置宜布置在人員集中場所、明火或火花散發地點的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3)布置在汽車裝車設施內的油氣回收裝置不應影響車輛的裝車及通行。
(4)油氣回收裝置應設置能保證消防車輛順利接近火災場地的消防道路,消防道路路面寬度不應小于 6m,路面上的凈空高度不應小于 5m,道路內緣轉彎半徑不宜小于 6m。
(5)吸收液儲罐宜和成品油儲罐統一設置。當其總容積不大于 400m3時,可與油氣回收裝置集中布置,其與油氣回收裝置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 9m。
(6)油氣回收裝置內部的設備應緊湊布置,且滿足安裝、操作及檢修的要求。
(二)油氣收集系統安全技術要求
(1)油氣收集支管公稱直徑宜小于鶴管公稱直徑一個規格。
(2)在油氣回收裝置的入口處和油氣收集支管上,均應安裝切斷閥。
(3)油氣收集支管與鶴管的連接法蘭處應設置阻火器。
(4)鶴管與油罐車的連接應嚴密,不應泄漏油氣。
(5)油氣收集系統應采取防止壓力超高或過低的措施。
(6)油氣收集系統應設事故緊急排放管,事故緊急排放管可與油氣回收裝置尾氣排放管合并設置,并應設阻火措施。
(三)自動控制安全技術要求
(1)油氣回收裝置的自動控制系統宜與裝車設施的自動控制系統統一設計。
(2)油氣回收裝置的啟停應與裝置入口的油氣壓力進行聯鎖。
(3)油氣回收裝置內設置的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等儀表,應遠傳至上級控制室。
(4)油氣回收裝置內的機泵及控制閥門的開關狀態應在自動控制系統內顯示。
(四)消防安全技術要求
(1)油氣回收的消防給水系統應與裝車設施及其他相鄰設施的消防給水系統統一設置。
(2)獨立設置的油氣回收裝置的消防給水壓力不應小于 0.15 MPa,消防用水量不應小于 15L/s;火災延續供水時間不應小于 2h。油氣回收設施內應設置手提式干粉型滅火器,最大保護距離不宜超過 9m,每一個配置點配置的手提式滅火器不應少于 2 個,每個滅火器的質量不小于 4kg。
(五)尾氣排放安全技術要求
(1)排放的尾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濃度不得高于 25g/m3。
(2)排放的尾氣中苯的濃度不得高于 12 mg/m3,甲苯的濃度不得高于 40mg/m3,二甲苯的濃度不得高于 70mg/m3。
(3)烴類尾氣排放管高度不應小于 4m。
歷年真題
1.【2023 年真題】油氣回收設施是油氣收集系統和油氣回收裝置的統稱。下列關于油氣收集系統安全技術要求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油氣收集支管公稱直徑比鶴管公稱直徑大一個規格
B.在油氣回收裝置的出口處應安裝切斷閥
C.油氣收集支管與鶴管的連接法蘭處應設阻火器
D.當油氣收集系統的事故緊急排放管與油氣回收裝置尾氣排放管合并設置時,可不設阻火措施
【參考答案】C
通過中科建安的整理與深入解析,相信考生能夠掌握油氣回收設施安全技術要求的重點,為順利通過中級注安《化工安全》考試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