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是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的責任主體。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安裝和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并接入“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當配備專職監控人員。專職監控人員配置原則上按照監控平臺每接入 100 輛車設 1 人的標準配備,最低不少于 2 人。同時,建立健全動態監控管理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