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員必須嚴格考核,持證上崗,遵守交通法規,服從安全管理,嚴禁“三超”(超速、超載、超疲勞);
(2)發車前對隨車攜帶證照、標志、車輛燃油、冷卻液、潤滑油、制動液、輪胎氣壓、機件潤滑、各部件螺絲緊固程度、消防器材進行自檢;
(3)配合安檢員對營運車輛進行安檢,安檢合格方可出車;
(4)嚴禁私自越線(改線、繞道)行駛,嚴禁私自將車交他人行駛;
(5)駕駛人員白天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 4h,夜間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 2h,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 4h(夜間 2h)后應休息 20min 以上,24h 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 8h;
(6)駕駛員在行車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中國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