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內容
第十七節 安全生產標準化
考點 2:安全生產標準化內容
1.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不應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確因檢維修拆除的,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檢維修完畢后立即復原。
2.兩個以上作業隊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作業活動時,不同作業隊伍相互之間應簽訂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管理職責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并指定專人進行檢查與協調。
3.企業應將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納入企業內部管理,對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的資格預審、選擇,作業人員培訓,作業過程檢查、監督,提供的產品與服務,績效評估,續用或退出等進行管理。
企業應建立合格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的名錄和檔案,定期識別服務行為安全風險,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4.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5.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應設置黃色區域警示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高毒作業場所應設置紅色區域警示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并設置通信報警設備。
6.存在職業病危害的,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定期檢測,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7.企業應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位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責任制。
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發現消除隱患,實行隱患閉環管理。
8.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包括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服務范圍。
9.企業應將相關方排查出的隱患統一納入本企業隱患管理。
安全生產標準化內容的學習,不僅是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理解,也是中級注安考試中的難點。中科建安通過詳盡的知識點總結,為考生提供了清晰的學習路徑和豐富的備考資源。希望每位考生都能充分利用這些資源,深入理解并掌握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每一個細節。愿你們在備考之路上穩健前行,取得理想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