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安全生產行政法規
第一節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考點 2: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和程序(考頻 1 次)
第六條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第六章 安全生產行政法規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花費保險費;
(8)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0)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11)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2)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歷年真題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關于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說法,正確的是()。
A.應當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B.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C.從業人員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崗位資格證書
D.應當依法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為從業人員花費保險費
【答案】A
掌握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和程序這一知識點,將使中級注安考生在處理安全生產問題時顯得有效。通過中科建安提供的知識點總結,考生能夠深入了解這一領域內的具體應用,提高自己在實際工作中依法決策和處理問題的能力。持續的學習和實踐,對于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成長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