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承諾
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的報名人員應承諾本人已知曉證明事項名稱、設定依據、證明內容和材料、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利與報名人員的配合義務、承諾方式及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名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收處理。報名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對已作出承諾的報名人員,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原則上無需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人工核查。報名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報考成功且報考結束前撤回承諾。報名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在資格考試報考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資格核查(全部在線進行)
在提交報名信息后,網上報考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及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進行條件判斷和在線核查,并根據不同的情況提示考生進行相應的操作。系統自動核查通過的人員無需人工核查。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的、撤回承諾申請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名級別為“免一科”“免二科”或“增報專業”的報名人員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人工核查(在線上傳資料,無需前往現場)。人工核查結束時間為2024年7月4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報考確認”24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考系統,在“當前報名狀態”中查詢核查結果。如超過48小時未完成或未通過核查,或報考過程中有疑問,請考生及時聯系網上報考時選擇的報考點。
考試機構將于2024年7月5日-7月6日進行報名資格抽查復核,并將抽查復核中發現問題的人員設置為“核查不通過”。所有完成報考確認的考生應于2024年7月7日10:00重新登錄報考系統查詢核查狀態,對人工核查或抽查復核結果有疑問的人員應于交費確認結束前聯系報考點咨詢,逾期視作報考不成功。
以上便是2024年上海中級注安師考試報考后在線資格核查復核的詳細解讀。希望通過這篇文章,廣大考生能夠對告知承諾制下的報考流程有更清晰的認識。在報考過程中,請務必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免影響后續的在線資格核查復核。如果遇到任何疑問或困難,請及時咨詢相關部門或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祝愿各位考生報考順利,考試成功!
文章內容來源:上海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