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煙花爆竹安全技術
考點 1:煙花爆竹基本安全知識(考頻 7 次)
(一)煙花煤竹、煙火藥生產的安全措施
1.煙火藥制造(裸藥效果件制作)過程中的防火防爆措施
煙火藥制造、裸藥效果件制作的各工序應分別在單獨工房內進行;除造粒和制開包(球)藥外,電動機械制造(作)煙火藥及裸藥效果件,在機械運轉時,人與機械間應有防護設施隔離。
(1)煙火藥的原材料應符合有關原材料質量標準要求。
(2)粉碎氧化劑、還原劑應分別在單獨專用工虜內進行,每棟工房定員 2 人;粉碎前應對設備和工具進行全面檢查,并認真清除粉塵;粉碎前后應篩選除去雜質;嚴禁將氧化劑和還原劑混合粉碎篩選;粉碎篩選過一種原材料后的機械、工具、工房應經清掃(洗)、擦拭干凈才能粉碎篩選另一種原材料;高感度的材料應專機粉碎;不應用粉碎氧化劑的設備粉碎還原劑,或用粉碎還原劑的設備粉碎氧化劑。粉碎時應保持通風并防止粉塵濃度過高。
(3)原材料稱量,每棟工房定員 1 人,定量 200kg。稱量氧化劑、還原劑,應分別使用取料工具和計量器具,稱好的氧化劑應與還原劑及其他原材料分別盛裝,裝入容器后應立即標識。
(4)煙火藥各成分混合宜采用轉鼓等機械設備,每棟工房定機 1 臺,定員 1 人;手工混藥,每棟工房定員 1 人。
(5)黑火藥制造宜采用球磨、振動篩混合,三元黑火藥制造應先將炭和硫進行二元混合。
(6)進行二元或三元黑火藥混合的球磨機與藥物接觸的部分不應使用鐵制部件,可用黃銅、雜木、楠竹和皮革及導電橡膠等材料制成。進行煙火藥混合的設備應達到不產生火花和靜電積累的要求,不應使用易產生火花(鐵質)和靜電積果(塑料)材質。
(7)含氯酸鹽等高感度藥物的混合,應有專用工房,并使用專用工具。
(8)不應使用球磨機混合氨酸鹽煙火藥等高感度藥物;摩擦藥的混合,應將氧化劑、還原劑分別用水潤濕后方可混合,混合后的煙火藥應保持濕度;不應使用干法和機械法混合摩擦藥;每次藥物混合后,宜采用竹、木、紙等不易產生靜電的材質容器盛裝,及時送入下道工序或藥物中轉庫存放,并立即標識;混合藥(除黑火藥外)應及時用于制作產品或效果件,濕藥應即混即用,保持濕度,防止發熱;于藥在中轉庫的停滯時間小于或等于24h;采用濕法配制含鋁、鋁鎂合金等活性金屬粉末的煙火藥時,應及時做好通風散熱處理。
(二)煙花爆竹產品生產過程中的防火防爆措施
(1)各工序應分別在單獨專用工房進行;煙火藥、黑火藥、引火線、效果件及有藥半成品應設專人管理,各工序應按定量領取并登記。
(2)直接接觸煙火藥的工序應按規定設置防靜電裝置,并采取增加濕度等措施,以減少靜電積累。手工直接接觸煙火藥的工序應使用銅、鋁、木、竹等材質的工具,不應使用鐵質、瓷質和不導靜電的塑料、化纖材料等工具盛裝、掏挖、裝筑(壓)煙火藥;盛裝煙火藥時藥面應不超過容器邊緣。
(3)裝藥前應篩除效果件中的藥塵(灰),除藥塵(灰)應在單獨工房操作。
(4)1.1 級工房,每棟工房定員 1 人;當隔離操作時,每棟工房定員 2 人,單人單間。
(5)成品、有藥半成品的干燥應在專用場所(曬場、烘房)進行;嚴格執行每棟工房定員、定量、熱能選擇、干燥方式等;產品干燥不應與藥物干燥在同一曬場(烘房)進行,摩擦類產品不應與其他類產品在同一曬場(烘房)干燥。
(6)蒸汽干燥的烘房溫度小于或等于 75℃,升溫速度小于或等于 30℃/h,不宜采用肋形散熱器。
(7)熱風干燥成品,有藥半成品室溫小于或等于 60℃,風速小于或等于 1m/s;循環風干燥應有除塵設備,除塵設備要定期清掃。
(三)建筑物危險等級
《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明確了危險性建筑物的危險等級,應按下列規定劃分為 1.1 級、1.3 級。
1.1 級建筑物,建筑物內的危險品在制造、儲存、運輸中具有整體爆炸危險或有進射危險,其破壞效應將波及周囿。根據破壞能力劃分為 1.1-1、1.1-2級。其中,1.1-1級建筑物為建筑物內的危險品發生爆炸事故時,其破壞能力相當于 TNT 的廠房和倉庫;1.1-2級建筑物為建筑物內的危險品發生燥炸事故時,其破壞能力相當于黑火藥的廠房和倉庫。
1.3 級建筑物,建筑物內的危險品在制造、儲存、運輸中具有燃燒危險,偶爾有較小爆炸或較小進射危險,或兩者兼有,但無整體爆炸危險,其破壞效應局限于本建筑物內,對周圍建筑物影響較小。廠房的危險等級應由其中最危險的生產工序確定。倉庫的危險等級應由其中所儲存最危險的物品確定。
(四)工廠安全距離的定義及安全距離的確定
(1)工廠安全距離的定義。煙花爆竹工廠的安全距離實際上是危險性建筑物與周圍建筑物之間的最小允許距離,包括工廠危險品生產區內的危險性建筑物與其周圍村莊、公路、鐵路、城鎮和本廠住宅區等的外部距離,以及危險品生產區內危險性建筑物之間以及危險建筑物與周圍其他建(構)筑物之間的內部距離。安全距離作用是:保證一旦某座危險性建筑物內的燥炸品發生爆炸時,不至于使鄰近的其他建(構)筑物造成嚴重破壞和造成人員傷亡。
(2)安全距離的確定。煙花爆竹工廠的內、外部安全距離是根據危險性建筑物的計算藥量、建筑物的危險性等級和防護情況確定的。
《煙花燥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規定:煙花爆竹工廠建筑物的計算藥量是該建筑物內(含生產設備、運輸設備和器具里)所存放的黑火藥、煙火藥、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能形成同時燥炸或燃燒的危險品最大藥量,這里所指建筑物包括廠房和倉庫。確定計算藥量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防護屏障內的危險品藥量,應計人該屏障內的危險性建筑物的計算藥量。
②抗爆間室的危險品藥量可不計人危險性建筑物的計算藥量。
③廠房內采取了分隔防護措施,相互間不會引起同時燥炸或燃燒的藥量可分別計算,取其最大值。
《煙花爆竹作業安全技術規程》(GB11652)對定量的定義是:在危險性場所允許存放 (或滯留)的最大藥物質量(含半成品、成品中的藥物質量)。
由以上定義可以看出,廠房計算藥量和停滯藥量規定,實際上都是煙花爆竹生產建筑物中暫時擱置時允許存放的最大藥量。
完成中科建安關于煙花爆竹安全技術的基本安全知識的學習后,希望考生們能夠將所學知識應用于實踐,不僅在中級注安的考試中有所展示,而且在未來的職業生涯中能夠有效地運用這些知識,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祝各位考生備考過程充實,未來職業道路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