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建筑行業的不斷發展和施工環境的復雜性增加,2024年注安備考《建筑安全》科目的考試內容也不斷刷新,涵蓋了更為廣泛和深入的知識點。對于考點6至10的學習,不僅要涉及理論的精準記憶,更要理解其在實際操作中的應用,這些考點對于提升建筑安全水平至關重要。
考點六:塔式起重機的安全操作要求
1塔式起重機的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位器、行走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護裝置 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安全裝置有失靈時,不得進行吊裝作業。 2.塔式起重機在吊物荷載達到額定載荷的 90%時,應先將吊物吊離地面 200~500mm 后,檢查機械狀況、制 動性能、物件綁扎情況等,確認無誤后方可起吊。對有晃動的物件,必須拴拉溜繩使之穩固。 3.作業完畢后,應松開回轉制動器,各部件應置于非工作狀態,控制開關應置于零位,并應切斷總電源。 移動式塔式起重機停止作業時,應鎖緊夾軌器。 4.塔式起重機使用高度超過 30m 時應配置障礙燈,起重臂根部鉸點高度超過 50m 應配備風速儀。
考點七:施工升降機的安全使用
1施工升降機運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仍應操縱按鈕,嚴禁以行程限位開關自動碰撞的方法停機。 2.作業后,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閘箱和梯門。 3.樓層平臺安全防護門必須向內開啟設計,乘坐人員卸貨后必須插好安全防護門。 4.安全吊桿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梯籠。
考點八:汽車起重機的安全使用及起吊作業中的注意事項
1汽車起重機在作業前,先使發動機低速運轉一段時間,調節支腿,務必按規定順序打開完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機呈水平狀態,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撐面的傾斜度在無荷載時不大于 1/1000。 2.起吊作業時,下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禁止從駕駛室前方吊貨。 3.汽車起重機的自由降落作業只能在下降吊鉤時或所吊載荷小于許用載荷的 30%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緊急制動。 4.當起吊載荷要懸掛停留較長時間時,應該鎖住卷筒鼓輪。在下降貨物時禁止鎖住鼓輪。 5.兩臺起重機共同起吊一貨物時,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兩臺起重機性能、速度應相同,各自分擔的載荷 值,應小于一臺起重機的額定總起重量的 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起重量總和的 75%。
考點九:鏟運機
多臺拖式鏟運機聯合作業時,各機之間前后距離不得小于 10m(鏟土時不得小于 5m,左右距離不得小 于 2m);多臺自行式鏟運機聯合作業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 20m(鏟土時不得小于 10m),左右距離不得小 于 2m。行駛中,應遵守下坡讓上坡、空載讓重載、支線讓干線的原則。
考點十:吊籃的安全裝置
1.安全鎖是懸吊平臺下滑速度達到鎖繩速度或懸吊平臺傾斜角度達到鎖繩角度時,能自動鎖住安全鋼絲繩, 使懸吊平臺停止下滑或傾斜的裝置。安全鎖在鎖繩狀態下應不能自動復位。離心觸發式安全鎖,懸吊平臺 運行速度達到安全鎖鎖繩速度時,即能自動鎖住安全鋼絲繩,使懸吊平臺在 200mm 范圍內停住;擺臂式防 傾斜安全鎖,懸吊平臺工作時縱向傾斜角度不大于 8°時,能自動鎖住并停止運行。 2.上行程限位裝置。 3.手動滑降裝置。在斷電時使懸吊平臺平穩下降。 4.安全鋼絲繩。安全鋼絲繩應獨立設置并通過安全鎖。希望通過以上知識的總結,能更好的幫助考生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