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為輕傷、重傷、死亡。
輕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一般指受傷職工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但夠不上重傷者。
重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殘缺或規范、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重傷失能損失超過105個工日。
是指因有關人員的過失而造成的事故。
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的事故,或由于當前科學技術條件的限制而發生的難以預料的事故。
是指為達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