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高度限位裝置由重錘和行程開關等元件組成。吊鉤起升時,當鉤體碰到重錘時,行程開關失重,開關動作,上升動作被切斷。
36.汽車起重機應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作業、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業時,坡度不得大于3°。
37.汽車起重機自由降落作業只能在下降吊鉤時或所吊載荷小于許用載荷的30%時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緊急制動。
38.汽車起重機當起吊載荷要懸掛停留較長時間時,應該鎖住卷筒鼓輪。在下降貨物時禁止鎖住鼓輪。
39.兩臺汽車起重機共同起吊一貨物時,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兩臺起重機性能、速度應相同,各自分擔的載荷值,應小于一臺起重機的額定總起重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起重量總和的75%。
40.橋式門式起重機在沒有障礙物的線路上運行時,吊鉤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須離地面2m以上。越過障礙物時,須超過障礙物0.5m高。